溱潼镇“三个落实”将春季要约做到位

      为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扩面建制,保障企业职工的利益,按照市总工会文件精神,溱潼镇工会和相关部门全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通过集中要约行动,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等机制,全面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现就我镇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汇报如下:

      一、落实主题

      按照上级精神,镇工会结全自身特点,联合镇劳保所,在前期召开的劳动保障法律知识讲座的基础上,与已组建工会的各企业纷纷做了交流,就2012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做了明确的要求和布置。各企业也纷纷做了回应,保证将春季要约活动落实到位。

      二、落实主体

      此次要约行动的主要范围是三类企业;(一)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协议的企业;(二)集体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三)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职工工资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对于以上企业,镇工会主席主动进行了对接,并与各企业相应签订了合同。

      三、落实责任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其目的就是通过要约形式,真正地提高职工的工资收入,使企业发展和职工收益实现同步增长。为了不让此项工作流于形式,真正实现预期目标,镇工会转变工作作风,联合镇劳动部门,专门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督查考评组,深入基层,实地考察,对各企业工会逐一排查,摸清底数,详细了解了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阻力,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解决困难。对不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泰州市姜堰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