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高镇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过街标语、法律广场,深入企业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铺开宣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不定期地宣传报道推进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内容和知识。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镇共配备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3名,信息员36名,积极聘请镇司法所、劳保所等专业人员对各村工会联合会主席、部门企业工会主席、企业职工代表开展集中授课,并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南京等地进行培训。

    三是成立行业协会。针对沈高镇产业特色,及时协助成立沈高镇农副产品深加工、医疗器械、纺织等行业协会,进一步提升行业品牌和知名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是提升协商实效。开展农副产品深加工行业集体协商,河横仙岛农业等4家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了职工工资最低标准、工资发放时间及方式、职工健康档案、困难职工的慰问等五项内容,并将2017年度沈高镇农副产品深加工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定为2300元/月。

责任编辑:泰州市姜堰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