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 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
(2011年5月1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发展“六个注重”要求,全力推进“八项工程”,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现就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两个率先”总体布局

  1、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社会管理工作新局面。“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期,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江苏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多发,社会问题凸显,社会风险增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极为重要、极为紧迫,不仅事关“两个率先”的顺利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而且事关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的、政治的、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使命感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上来,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力的举措,大力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不断开创社会管理工作新局面。

  2、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解决民生突出问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共创更加美好生活。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同人民群众意愿和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强化服务提高管理实效,以民生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党政主导、多方参与。加快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管理的良性互动。

  ——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加强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协调社会关系,促进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群众路线、凝心聚力。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根本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牢记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维护群众权益,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强大合力。

  3、力争在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社会稳定工作位居前列。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和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显著加强,各类矛盾纠纷发现预警率、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进京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起数、社会公共安全事故人员死亡率、刑事案件发案率、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违法犯罪率在东部沿海省份保持低位,力争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案(事)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恶性刑事案件。

  ——依法治省水平位居前列。法治江苏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社会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完善,公共权力配置和行使受到有效规范和约束,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涉法涉诉信访率显著下降,全社会法治意识普遍增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基层基础建设位居前列。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管理服务资源有效整合,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基层经费保障机制得到完善,基层工作条件明显改善,服务群众、引导群众能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城乡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管理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社区建设基本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

  ——社会管理绩效位居前列。党政主导、多方协同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与社会各方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社会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明显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保持全国领先,全省团结稳定、政通人和的局面进一步巩固。

  二、把加强源头治理、维护群众权益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首要任务

  4、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决策的必经程序,全面评估社会效益和稳定风险,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规、重大决策,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意愿,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或政策调整,出台前都要举行听证会,对有明显不稳定风险的政策坚决不出台。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

  5、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向民生倾斜,省级支出70%用于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把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硬任务”,突出农民、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增收,通过扩大就业、支持创业、鼓励投资、完善社保和加强帮扶,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收入,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使广大群众都能享受到收入倍增带来的实惠。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制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减轻群众在上学、就医、住房、养老等方面的负担。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完善困难群众救助机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6、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形成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工会推动、企业实施、职工参与的和谐创建格局和运行机制。加强劳动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落实同岗同酬、同工同酬平等待遇,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协商共决、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职工劳动报酬与企业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依法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工会和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落实体面劳动。以企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高度关注青年职工和新生代农民工诉求新变化,更加注重人文关怀、维护企业内部和谐稳定。

  7、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保障民权、维护民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依法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社会领域地方立法,完善社会管理相关法规和规章。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强执法标准化管理,规范执法办案自由裁量权,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和司法机关自身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特别是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化解矛盾,使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每一位公民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切实维护青少年、妇女、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把实施“六大行动计划”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要抓手

  8、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行动计划。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到基层,定期开展群众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重点人群管控、社会稳定风险“五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明确责任主体,及时有效化解。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健全县、乡、村、组多层次调解工作网络,把专业调处机制向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延伸,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对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及时有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征地拆迁、劳动社保、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三大攻坚”,严格规范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行为,加大劳动关系监测预警、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涉法涉诉案件的复查、甄别、处理,有效解决和大幅减少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涉法涉诉引发的矛盾,确保三类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85%以上。高度关注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患纠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纪依法加大治理力度,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9、人口服务管理行动计划。以国家建立人口信息库为契机,健全完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动态管理体系,以公安人口信息为基础,逐步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教育、交通、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和金融系统等相关信息资源,探索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代码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形成全面覆盖、功能齐全的人口管理和服务大平台,实现对所有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心城市和建制镇转移。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把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逐步向常住人口扩展,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可享受本地居民在劳动就业、入学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相关待遇。把以证管人与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结合起来,重点做好无稳定职业、无固定居住场所、无稳定收入来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加大特殊人群动态管理服务力度,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由党委政府主导、综治和司法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集教育、管控、救助、矫治、就业于一体的特殊人群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出台促进特殊人群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10、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以深化平安江苏建设为载体,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以防得住、控得严、打得狠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专群结合、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服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大公共安全投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全民宣传教育,依法落实社会风险和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信息共享、社会动员、快速反应、救援处置、事故调查以及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机制,提高全民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地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有效稳控事态,依法妥善处置。

  11、固本强基行动计划。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更多放到基层,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推动乡镇(街道)把工作重心逐步转到社会管理和服务上来,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以“四有一责”(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村级组织推动发展、为民服务、化解矛盾、凝聚群众的能力。把做强做优社区作为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进一步优化城乡社区布局,全面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健全社区以党组织为核心、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管理服务站和综治办为依托的新型管理服务体系。动员社区工青妇组织和社会组织、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社区、居民小区、楼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区管理服务网络,进一步规范社区公共服务内容和流程,满足群众服务需求。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推动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经常性工作,以自身模范行动赢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拥护。

  12、社会组织培育管理行动计划。坚持积极引导和依法管理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社会组织党工委,扩大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机构、职能、经费、人员等方面分开,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能力。逐步扩大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范围,创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作用,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和科学有效的评估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建立全省信息化管理体系。健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苏活动管理机制,规范活动行为。

  13、信息网络综合管理行动计划。制定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由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整合公安、新闻宣传、通信管理等网络舆论引导、监管、技防方面力量,把法律规范、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结合起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律、全社会共同监督的综合管理格局。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监测体系,加强网监、网宣队伍以及网络阵地、网络技术建设,强化网络舆情实时动态监管,加强正面宣传,净化网络环境,牢牢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加快互联网管理地方立法,加强互联网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建立网络媒体自律公约,落实电信运营企业、用户法律责任和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提高互联网业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水平。

  四、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根本性工作

  14、更加自觉坚定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时刻把群众放在心坎上,做人民好公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多干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实事,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善于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造福群众的强烈责任感,满腔热情、脚踏实地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

  15、积极宣传群众动员群众。充分发挥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推动发展作用,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群众,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和行为规范,营造诚信社会氛围,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符合社会共同行为规范。加强和谐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要牢固确立宣传思想文化主战线、主阵地、主力军的地位,强化面向群众的宣传思想工作。健全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领导干部要定期向群众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全国“双百”、江苏“双50”人物和各类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带动群众。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教育引导各族各界群众团结一心、共同奋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16、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对话平台,尊重和保护群众表达诉求的权利。完善人民建议征集制度,抓好人民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加强书记、省(市、县)长网上信箱、政府12345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社情民意“直通车”建设,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加强党委、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提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水平,为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便利条件。有序扩大基层民主、推广“党群恳谈会”、“党群议事会”等基层民主形式,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走进电视台、电台、网络直播室,与群众互动交流。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开设群众工作专栏、民生专题、民情互动频道等,及时反映和解答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推行民意调查制度,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

  17、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和基层单位,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基层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了解情况,推动工作。省、市、县党政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在基层建立民情联系责任区。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制度,省、市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县(市、区)领导干部要用更多时间、更多精力,深入基层,真正到群众中去问冷暖、问疾苦,察民情、解民难,加强调查研究。乡镇领导干部要坚守基层工作第一线,与群众打成一片,为群众解决问题。定期选派机关干部到经济欠发达县的乡镇和村驻点帮助工作。全面推行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

  18、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把群众工作理念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形成信访工作从源头做、全过程做、靠大家做的新格局。在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基础上,组建全方位、多功能、高效率的群众诉求受理和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对群众诉求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乡镇(街道)依托政法综治中心,整合有关部门力量,设立群众诉求受理和权益保障服务站,村、社区依托管理服务站设立群众诉求受理窗口,听取群众意见,调处矛盾纠纷,办理群众有关事项。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各市党政领导干部每季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公开接访,经常阅批群众来信,主动约访下访重要事项,督促检查和回访处理情况。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落实首办负责制,提高初信初访化解率,完善复杂疑难信访领导包案、部门会办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依法做好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和信访人教育管理工作,有效解决一些信访事项“终而不结”问题。严格实行突出信访问题和重点信访事项通报制度,完善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县级以上建立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使用,做好困难信访群众帮扶救助工作。

  19、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继续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和各种摊派,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防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一些部门和基层组织滥用职权、与民争利以及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一些部门和干部办事不公、效率不高等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五、把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格局作为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关键举措

  20、切实加强党委对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科学制定社会管理大政方针,支持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作用,把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服务优势,切实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能力。选择部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加强社会管理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把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促检查,对因日常工作履职不到位、重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1、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统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对应该由政府负责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科学界定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切实解决某些领域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问题,努力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更加协调有效。

  22、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赋予更多资源和手段,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行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职能,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和信赖的“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儿童之家”。各级工会要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最大限度把广大职工组织起来,多办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好事实事。各级共青团要根据“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覆盖全体青年、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要求,准确把握当代青年的新特点新诉求,加强思想引导,服务创新创业,把广大青年更好地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各级妇联要组织引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大力开展和谐家庭创建、留守流动儿童关爱等活动,当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者。

  23、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开展公益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办理的行政事务,实行项目准入,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提高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发展公益事业、提高社会服务。把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全省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人才培训、岗位开发为基础,以培养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长效机制,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高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24、凝聚创新社会管理和做好群众工作合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培育公民意识,落实公民权利,鼓励和引导公民依法履行义务,积极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健全社会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各级人大、政协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和接待群众制度,积极主动开展群众工作和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要认真做好团结各界、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稳定、和衷共济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泰州市姜堰区总工会